永州新闻网讯(通讯录 罗志强 杨均山)为巩固瓶(桶)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,提高全区瓶(桶)装饮用水质量安全水平,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该区今年将持续开展瓶(桶)装饮用水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工作。
一是强化瓶(桶)装饮用水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要求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,依法严格执行进货查验、生产经营记录、过程控制、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。加强从业人员培训,强化法制观念,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;
二是对该区瓶(桶)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应立即按《细则》要求开展自查,进行提质改造;
三是严把瓶(桶)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关。在检查过程中,有严重违法行为,且不积极整改的,要一律停产整顿,或提请吊销生产许可证,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,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;
四、加大对瓶(桶)装饮用水生产经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范围和频次,强化对大肠菌群、铜绿假单胞菌、亚硝酸盐、游离氯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。